这周二拿到授权书后去医院办了病历封存,共 78 页。翻阅发现手术记录写着放入纱布"24 小时后取出",但后续护理记录里完全没有取出记录。截图如下。医患沟通办的工作人员看了也觉得说不过去。
当晚医疗组组长和主任打电话承认问题,我要求书面回复和处置方案,对方说回去写。
周四中午院长、主任都到场,先表达歉意,重点问会不会有后续影响,提出安排检查、医疗费全包,甚至提出派医生去江西检查——考虑到当地没有对应医疗条件,我拒绝了,改成回浙江检查、车费全包。我问请假陪同的务工费怎么算,对方表示不算。
对方说赔偿要看最终后果,等检查结果出来再定,这个逻辑我认同,但也提出:纱布滞留半个月、已经发臭,这本身就说明已造成影响,不能全部押后到检查结果。
最后问到具体数字,对方给出一共 3000 元。我提到类似案例判赔 3.6 万,对方觉得太高。
感觉对方的意思就是"一共 3000",我不满意。我觉得太少了,各位觉得呢。
下一步该如何进行,首先是去医院检查这是肯定的,其他该怎么做? 周三问过西湖的免费律师咨询给的结果不太理想,跟 claude 给的差不多,而且打电话一直听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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