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社局不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三个要件中,工作时间和突发疾病死亡没有争议,48小时在本案中也不构成问题——邢志从被发现到死亡不到两小时。人社局卡的是工作岗位:他没先去11楼工位,没开机、没干活,直接去了2楼厕所,属于人还没到岗,谈不上在岗位上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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