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到一个尚未核实的传闻:我们公司为了减少裁员赔偿,强制让员工先放假,或干脆让你放假 1 年,且放假期间只发放很低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通常很低,比如月薪 1w 、基本工资只有 2 千,其他都是各类补贴构成),放假结束,然后再进行辞退,这样 N+1 赔偿,只需计算过去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总额就少了很多很多, 想知道这样做合法吗?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来预防呢? 那么员工个人又应该怎样去合法应对此种收割呢? 放假, 工资, 赔偿, 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