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家工作近 3 年,后因换城市离职
第 2 家工作 3 个月,过于安逸、不规范、办公室和部门间勾心斗角,不喜欢那种氛围,试用期满放弃转正
第 3 家工作 3 个月,项目经理太坑,期间一个项目的同事陆续离职、换项目,领导还骚扰女同事,不喜欢这种环境,试用期满放弃转正
第 4 家工作 1 年半(至今),去年的年终还没发,可能不发了吧,有跳槽想法
想问下 V 友们,对于第 2 、3 段工作经历是否该写进简历中?
写的的话从第 3 家离职找工作的时候就明显感觉接到的面试通知就很少很少了,
不写的话简历中的空窗期该如何解释,新的公司查社保是不是也可以看到之前待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