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给女儿取了姐夫的姓遭前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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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贵阳晚报   
导读:近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发布了一典型案例,贺某擅自选取其姐夫姓氏赵姓为女儿姓氏,考虑到赵某随贺某共同生活,应将赵某姓氏变更为贺姓为宜。



事情详述



        新生儿姓氏正常都是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的姓,但一女子在和前夫解除同居关系后,在给新生的女儿办理入户时却给女儿取了姐夫的姓,结果遭到前夫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女孩变更姓氏,随母亲姓。近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发布了这一典型案例。

        张某、贺某二人于2014年11月举办结婚仪式,2015年2月26日生育一女,同居期间未给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贺某擅自选取起姐夫姓氏赵姓为女儿姓氏,取名赵某,并办理入户登记。

        2021年,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将赵某姓氏改为贺姓或张姓。考虑到赵某随贺某共同生活,法院判决将赵某姓氏变更为贺姓。

        宿城区法院民一庭法官介绍,“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中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也是我国姓氏文化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传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本案中,贺某擅自选取其姐夫姓氏赵姓为女儿姓氏,有违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有违善良风俗。考虑到赵某随贺某共同生活,应将赵某姓氏变更为贺姓为宜。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欢喜 |审校:九月 |签发:安辉

atpjcom   

跟女方姓很正常,跟姐夫是什么道理

LnTrx   

从来没有听说过姓氏还选姐夫姓的

liuxia   

应该是想让孩子和姐姐家孩子一个姓,以后孩子们相互帮助

Williamongh   

应该是计划给姐姐抚养,她以未婚身份以后方便谈恋爱结婚

七言V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对此也作出明确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Osk   

为什么要随姐夫姓,这什么逻辑

lepig   

即便离婚,母亲想给孩子改姓,也需要生父同意吧

zhoubinxxx   

这是不是打算着过寄给姐姐家所以随姐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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