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 LLM 的工程实践有个自证陷阱。 你没法证明你的 Agent 流程,或者说工程化产品相比裸模型/竞品是更优、更有效的。 所有人都在吹自己对于 LLM 落地的思路有多么高大上。但聊到实际产出又都阳痿了,因为他们没法对实际产出负责。 但是有一些思想还是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比如任务拆分,利用的就是 LLM 对于复杂度 1*N 的任务执行效果比复杂度 N 的效果好的特性。 比如多 Agent 互相监督,利用的是 LLM 注意力机制有限的限制,通过多个 LLM 推理进程左右互搏来实现更好的效果。 剩下的一些纯 marketing 角度的概念,笑笑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