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818黄金眼报道,浙江宁波的李女士反映,去年12月26号,她转账时因收款人姓名相似,误把240万转给了一名被执行人。如今,这笔钱被法院冻结近一年,李女士仍在苦苦追讨中。
事情要从李女士的朋友杜大姐说起。杜大姐曾向刘女士借款305万元,到了还款日却只凑齐65万元。于是,杜大姐向李女士求助借240万元,凑足还款金额。出于“资金安全”考虑,三人商议出一个特别的还款方案:李女士和杜大姐先将钱转给她们共同的朋友甲女士(化名),再由甲女士统一转给债权人刘女士。
但因李女士的通讯录中恰好有两位名字中带“莹”字的联系人,本应转给甲女士的钱,误操作转给了乙女士。发现转错账后,李女士立即联系收款人乙女士,但对方已失联。
今年2月,李女士起诉收款方乙女士不当得利一案宣判,法院认定收款方(乙女士)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款项240万元。但随后李女士发现,这个实际收款人因欠多家银行及他人债务未能偿还,账户已被多家法院先行查封冻结。该账户户主光是在徽商银行余姚分行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逾期,本金就至少欠了700万元以上。李女士错转进去的240万元,其中约有87.4万元,在今年2月份已被鄞州法院为清偿另案债务,先行执行依法划扣,剩余款项仍处于冻结状态。
为拿回自己的钱,李女士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停止对乙女士账户内剩余183.22万元的执行,并解除对这些款项的查封冻结。今年11月11日,法院作出裁定,认为李女士享有的权利无法对抗银行方面的强制执行,驳回了她的执行异议。目前,李女士不服裁定,已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