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男子陈某因涉嫌醉酒驾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取保期间,陈某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称当地一家洗浴中心老板存在容留卖淫行为。
近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陈某因到案后坦白罪行、揭发他人犯罪立功等,最终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5年1月16日0时许,陈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某停车场出发,驾车在路上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2.8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陈某于2025年1月22日被取保候审。
2025年4月16日,陈某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当地一洗浴中心老板存在容留卖淫行为,公安机关于同年5月22日立案侦查并对三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5年10月27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该案经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系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25年10月30日,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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