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毕业的应届生,七月份的时候入职了一个我觉得还不错的公司,我在职兢兢业业,有什么任务我都及时完成,上个月转正了,这个月还没做完呢突然我组长就说我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说是领导的决定,说我最多只能做到这周,会给我补偿,但是我现在离职也找不到好的工作,而且我有特别的需求让我不能离职,我该怎么办? 公司有缴纳社保,我也有工资单,我现在要尽快保留什么证据好劳动仲裁吗?我能让公司继续让我任职发工资吗?因为老实说我现在有不得已的原因,我真不能失去这份工作,起码这三年里不能,我这刚签合同他们就这么搞我,我该怎么办?有没有大佬支支招啊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社保
这是恶意裁员, 可以 2n. 但是你 7 月份到现在都不到 6 个月, 只能算半年, n=0.5, 2n=1, 最多赔你 1 个月工资吧. 不知道算的对不对, 大佬们随时指正. ps: op 现在应该抓紧投简历, 找下家. 结果基本改不了了, 能拿到赔偿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