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女,后续叫 A 房东丈夫,后续叫 B
[事情经过] :
楼主去年 8 月份租的房子,整整一年,奇葩事一箩筐,好不容易熬到合同期满,结果交房那天又被恶心了一遍。A 开始带着放大镜找毛病,由于楼主要去上班,就让他列出了一个清单,以下是最终版清单。
[梳妆台]
这东西原本坏了,我找 A (房东女)维修。
A 嫌麻烦,说“你找 B 吧”。
B 上门后直接找人把梳妆台搬走处理了。
现在交房的时候,他们又反过来说——
“你得赔一个梳妆台!”
好笑的是,我有微信聊天记录,清清楚楚记录了“是他们让搬走的”这件事。🙃
[卫生间门玻璃缺失]
这个确实是一次小意外。
卫生间门锁卡住了,人被反锁在里面。
楼主试图打开时,结果一用力门把手断了。
因为之前也卡过一次,当时还能用 卡片 撬开,但是这次由于没有卡片,没办法就只能把玻璃打碎。
[目前对我有利的情况]
开租房发票这件事我能拿来做谈判筹码。
合同条款里写得明明白白:
房东若在租期结束 3 天内未退还押金,需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最后想请教大家:
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东一直拖押金,走法律途径麻烦吗?
玻璃那件事没视频,有没有什么方式补证或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