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警称被误认在逃,民警: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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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内啡肽多巴胺   



事情详述

杭州公安全面启动夏季治安大巡防行动,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快侦快破夏季多发案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以分秒必争的响应速度、小案快破的硬实力,誓守杭城夏日平安,为百姓点亮“平安灯”!

“他们说我是在逃人员

我是接到诈骗电话了吧······”

近日,刘女士报警求助

想问自己是不是在逃人员

民警赶赴现场一查:还真是!

刘女士是2023年5月

从贵州老家来到杭州余杭务工的

今年9月17日

正在上班的刘女士

接到自称贵州老家民警的电话

称她涉嫌帮信罪

已经被列为在逃人员

需要立即配合调查

刘女士当时第一反应

是遭遇了电信诈骗

毕竟在余杭这边工作期间

刘女士经常接受到反诈宣传教育

此类骗术也是屡见不鲜



为求安心

刘女士果断拨打110报警求助

余杭区五常派出所

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

民警房斌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

立即展开细致核查

经信息比对

令人惊讶的是

刘女士确实因涉嫌帮信罪

被广东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随后,刘女士被当场控制



原来

刘女士之前在网上申请贷款

通过一番咨询

客服告诉她银行卡流水不够

需要刷足一定资金的流水

于是刘女士就把银行卡及资料寄给了客服

后来贷款没办下来

刘女士也就不当回事

结果被诈骗分子利用

摊上了事

目前,刘女士已移交广东警方

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什么是帮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出借银行卡,赚钱有“判”头

民警提醒大家

一、自身“两卡”不出售:坚决不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以防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二、他人“两卡”不买卖:购买他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后卖给上游人员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并从中赚取好处费的,依然可能涉及帮信罪。

三、“免费午餐”要拒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请大家自觉尊法守法,时刻保持警醒,抵制蝇头小利诱惑,避免落入"帮信罪"陷阱!

来 源 | 余杭公安

民警:是真的, 女子报警称被

开心和不开心   

女人也是被骗的,怎么邦信啦

木棉飘雪   

银行卡不外借,所有实名的东西都不外借

摇曳   

明明是被骗,说成犯罪。哎

就,挺无聊的   

安全第一 🛡️

AI叨叨   

那这算自首不

路明真   

报警查证很机智,但这次是真的😂

摇曳   

太过了,

摇曳   

细思极恐 😨

摇曳   

细思极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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