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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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白   
事情详述

距离弟弟刘军(化名)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已经过去了3个月,但姐姐刘女士到现在也不愿相信,自己的弟弟涉嫌强奸罪,“夫妻俩同房怎么能算强奸呢?”目前,该案正处于检方审查起诉阶段。

6月24日,刘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弟弟刘军今年40岁,是额尔古纳市人,与弟媳在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刘军在一家农场上班,吃住在宿舍,平时回家较少,每年冬天到次年开春才在家中呆得多,夫妻感情还可以。

“大概一年前,可能是有点蛛丝马迹,我弟就怀疑她媳妇有外遇了,整了个录音笔放卧室里,还录到了她和另一个男的糟践我弟的话。”刘女士称,自己事后了解到,今年3月,夫妻俩因此事发生争吵。“我弟受不了,确实动手打了她,但又后悔了,因为不想这个媳妇离开他,想哄哄她,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录音笔录下了全过程,女方当时也没说不同意啊,但是她第二天报警告我弟强奸,说自己不愿意。”

刘女士出具的一张拘留通知书显示,2025年3月23日14时,额尔古纳市公安局将涉嫌强奸罪的刘军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额尔古纳市看守所。数月来,刘女士一直在为此事奔波,还聘请了律师介入。

刘女士的说法是否属实?6月24日,大皖新闻记者尝试联系刘军妻子,不过,多次拨打电话无人接听,记者表明采访的短信也暂未获得回复。

6月24日,大皖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该案正处于检方审查起诉阶段。随后,大皖新闻记者致电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能透露。

婚姻存续期间的强奸行为如何界定?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胡源源律师表示,“婚内强奸”一直是一个较有争议的话题。但其认为,法律明确,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因此,婚姻关系并非“免责金牌”。即便夫妻,若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行为,仍可能触犯刑法。

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认定趋严,但婚姻破裂时更倾向保护女性权益。离婚诉讼期间的“婚内强奸”案已有判例。本案中,刘军的行为是否符合“违背妇女意志”,需结合暴力证据(伤情鉴定)、双方关系状态(是否实质破裂)及女方当时真实意愿综合判断。

胡源源提醒,婚姻中的“性义务”以自愿为前提,任何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的行为,无论是否在婚姻内,都可能构成犯罪。法律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不会因“夫妻关系”而有所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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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大皖新闻

编      辑:王   聪

校      对:郑   瑾

值班主任:钟玉芹

审      核:施一楠

千年幸福論   

也就是说只要女性愿意,和谁都和法,与婚姻无关,所以登记结婚是多此一举

XX华   

此女深得大同案真传

火毁   

我想问问婚姻为了什么,一纸结婚证有法律效用吗?要是这样谁还结婚?跟谁只要愿意就不违法?跟自己丈夫不愿意,就是强奸?就可以不履行夫妻义务?

北风   

男性们该醒醒了

再睡一夏   

女法官只治男人,不管女性犯罪。

费米   

婚姻內以金线

巧克力哥哥   

如果这也算强奸,那么就可以宣告这两人的婚姻破灭了!

千年幸福論   

这种事以后会越来越多,女性觉醒时刻到了

再睡一夏   

保护弱势男性群体刻不容缓,关注男性压力[/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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