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男子强奸未遂监视居住期间杀害19岁堂妹”案最新进展。
6月21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凶手陈某已于6月2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2024年8月16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8639.93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据被害人家属介绍,陈某一审后没有上诉。
此前报道,2023年8月18日,陈某以租房为名,在看房时打伤女中介姜某某,遭姜某某反抗,意欲实施犯罪未果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在陈某监视居住期间,2024年2月24日,陈某杀害年仅19岁的堂妹陈某某,当天被警方抓获。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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