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带着小孩出去玩,回来被追尾了,帽子叔叔的判罚,刷新了我的认知,怀疑以前我学的是假驾照,依稀记得我学的时候交通安全法说的是生命至上,这次的现实却告诉我,可以无视生命,只要你不影响其它车辆行驶,即使你撞到别人活着其它生命你都无责,否则你就是全责。 法治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的是, 生命, 我学
螃蟹就得走直线 发表于 2024-12-1 11:29 你那是正常情况,我这是突发情况,采取的紧急避让,导致的追尾,路右侧车道正常行驶,遇上三蹦子和小狗, ... 原来是避让狗,避让狗和人肯定不一样啊,生命至上那是人的生命
导航 发表于 2024-12-1 11:24 我两次礼让行人被追尾 交警都判的后车全责啊,不过我两次都是斑马线前面 ... 你那是正常情况,我这是突发情况,采取的紧急避让,导致的追尾,路右侧车道正常行驶,遇上三蹦子和小狗,降速后采取主动借到避让前方障碍物,车速20-30码左右,谁知道动物突然往左侧车道跑过去,为了避让它,紧急制动,造成后车追尾,按我的理解,后车也应该有一定责任,但是责任大头是我,而不是我全责敷衍了事。 当然要有抬杠运动员说既然车速只有20-30码为什么不直接踩制动踏板停下来避让,原因就是当时我处在出入城的高峰路段路口,如果直接刹停跟车距离大家都近,那就是更直接的碰撞,而不是现在这样轻微受损。而且谁能保证我紧急制动后,后车给我的冲击力会不会造成我撞上前面的三蹦子。车受伤总比人受伤要好得多吧。所以权衡之下才做出的借左道避让。
螃蟹就得走直线 发表于 2024-12-1 11:29 你那是正常情况,我这是突发情况,采取的紧急避让,导致的追尾,路右侧车道正常行驶,遇上三蹦子和小狗, ... 追尾时你车处于两道之间吗,让狗狗也是有爱心之人啊,有记录仪尝试一下复议看看 但是礼让狗狗好像交警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