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30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公积金规〔 2023 〕 3 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续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来源: https://zjj.sz.gov.cn/ztfw/zfgjj/zcfg/content/post_11638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