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脉络·
近日,女博主独闯哀牢山深处2天后报平安一事引发关注。博主“苗疆陈朵朵”发布视频记录了国庆假期在云南哀牢山搭帐篷露营2天1夜的经历。
▲“苗疆陈朵朵”发布视频的截图
“苗疆陈朵朵”发的视频显示,她此次行程经过哀牢山两个保护区,分别为南华县保护区、 镇沅县保护区。公开资料显示,跨越云南多地的哀牢山脉,大部分在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跨3州(市)6县(市)。保护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除外),同时保护区内也禁止开展,徒步、攀登、露营等活动。
10月8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华县管护分局及镇沅管护局的工作人员均向红星新闻表示,将对“苗疆陈朵朵”在哀牢山搭帐篷露营行为展开调查。
10月9日,博主“苗疆陈朵朵”就国庆假期中进入哀牢山发视频道歉,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在道歉视频中,该博主承认自己进入了哀牢山位于云南南华县和镇沅县的原始森林,但称没有破坏自然环境以及违法行为。
此外,该博主称,她进山是在两地发布严禁个人擅自进入保护区的《公告》之前;《公告》发布后未踏入哀牢山半步,“经过这次教训以后,一定先了解政府规定再进山考察。”
▲“苗疆陈朵朵”发布视频的截图
对此,该事件的调查人员向记者介绍,禁入《公告》早在2022年就发布过,本次国庆假期再次进行发布。另外,禁入公告是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拟定的,该条例早在1994年就施行。因此,“苗疆陈朵朵”如果用《公告》发布时间来为自己开脱是站不住脚的。
调查人员还表示,将设法联系“苗疆陈朵朵”,核实她曾停留哀牢山的位置,再依法进行处置。
镇沅管护局10月8日在官方渠道发布的告知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 朱必胜 陈卿媛 实习生 黄小玲
编辑 杨珒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