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内一男子餐厅就餐,78元酸菜鱼结账时变78元一斤,老板威胁“发网上我弄死你”,警方回应:老板因威胁言论被处罚。
4月23日,据陕广电报“后浪视频”援引“沸点视频”报道,4月22日,一旅行博主发视频称在羊卓雍错观景台的餐馆就餐,78元酸菜鱼结账时变78元一斤,拍视频被店主威胁。
博主晒出菜单显示点了三个菜,其中土豆丝28元,西红柿蛋汤28元,酸菜鱼标价78元,结账是368元。
他去问店家才被告知78元是一斤的价格,这个鱼是3.7斤,要288元。
博主称店家没有提前说鱼是按斤算,也没有提前告知鱼的重量,自己拍视频还被威胁:“不要网上发,发上去我找到你,我弄死你。”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
(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陕广电报“后浪视频”、沸点视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