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被迫离职告知书》的递交形式有没有具体要求,因为公司没有正式的邮箱,和 HR 沟通也是通过微信。我是通过微信发送文件还是当面递交给 HR 呢?应该如何保留证据,确保在后续的仲裁中能证明自己提前告知公司了呢?
3 、递交了《被迫离职告知书》后,我是否第二天就可以自己走人了,是否需要交接工作,如果公司要求交接工作,这个交接的期限怎么确认呢。我不想像正常离职那样被卡 1 个月,是不是在告知书中说明这个期限会好点?
4 、如果公司收到告知书后在我仲裁前给我结清了工资,我还能仲裁申请补偿吗?我不要求多,n 就行,这种情况仲裁庭会支持吗?
5 、假如我还没递交《被迫离职告知书》,公司以经营不善给我下发了裁员通知,并且没有补齐欠薪。这种情况属于非法裁员吗?我可以申请 2n 的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