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代理一位员工,准备向一家位于上海松江的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该员工曾经是公司的销售经理,其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业务提成,如果按照公司的销售管理办法计算,提成金额估计能拿到 90 多万美元。 我方的核心证据是电子邮件,但电子邮箱和电脑都是公司提供的,员工被迫离职后,已经无法登录。 员工在离职前,有所预感,所以自己将公司邮箱中的电子邮件转发至自己的个人邮箱(但不是通过导出为 EML 格式的文件),然而,公司一定在后续的仲裁或者诉讼中,对这些转发邮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在转发时,电子邮件的内容是可以被修改的。 我想知道,在技术上,是有存在某种机制可以事后验证电子邮件转发时,用户并没有对原文进行任何修改? 谢谢各位大神!
员工当时在公司内使用电子邮件交流时是否使用了加密签名技术?公司的电子邮件日志是否还在,能否申请调取?邮件头信息是否包含了当事人需要使用的信息?楼主可以留个 tg ,我可以无偿提供一些邮件技术的咨询。 PGP:752A C03F 8EE2 BAF9 6C70 5EF0 F24C 53B4 4AAB 7A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