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本法漫《寂静笼罩大地》,主人公参加了俄国十月革命后的白军,被红军打败后,跟随大部队乘军舰途径黑海逃亡到加里波利半岛,几经辗转,最后到了法国巴黎成为炼钢工人。 最让我惊讶的是,书的末尾副有一份当时签的劳动合同照片,原来一百年前的法国就有劳动法了。 原件照片 翻译 房租 书封
不用妄自菲薄,以下为 kimi 的回答: 中国古代并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尽管在西周时期就有关于手工业管理的法律规定,且历朝历代的封建法典中也包含了调整劳动关系的条文,但在封建时期中国并没有发展出独立的劳动法体系。现代劳动法的概念主要是西方工业革命的产物,并随着 19 世纪西方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发展。 中国的劳动立法是在 20 世纪初期开始出现的。北洋政府在 1923 年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而国民党政府则将劳动关系作为雇佣关系的一部分纳入了民法当中。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工人运动的同时,也关注劳动立法,并在 1922 年推动制定了《劳动法大纲 19 条》,提出了一些保护工人权益的初步规定。新中国成立之前,在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制定了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劳动立法,例如 1931 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的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解决失业问题和稳定劳资关系,1950 年依据《共同纲领》制定了《工会法》,同年劳动部公布了《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后续又出台了一系列劳动法规,如 1951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等。这些法规为新中国的劳动立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