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资委指示精神,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为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和防止暗流套餐和违规操作损害国资利益,拟对负效益用户采取相应措施。
一、新入网负效益用户
各市公司并区县分公司,请严格监控网关,遏止负效益,压降高结算(市场部可提供清单),如发现有两个及两个月以上负效益的,可以根据需要追究发展人责任,比如让发展人补齐负效益金额。
二、存量负效益用户
经上级研究决定,在CRM弹窗中增没相关营销场景弹窗,提示营业员该用户为负效益用户,不得办理续约。同时研究将前期无失效日期的不限量套餐改为有失效日期。必要时进行清卡清退处理。如果用户套餐为不限量套餐,需要通过外呼引导用户迁改成现行套餐或者加包,连续多月负效益用户需通过外呼途径引导用户主动拆机、携转,根据文件进行相应扣罚,并建议穿透到发展人。
三、附加高压政策
不限量套餐用户:通过外呼引导用户迁转到等价的有结算封顶的套餐。具体迁转路径见附件。
黑名单用户:用户单月漫游流量超过100GB,区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用户加载断网包,如发现用户恶意消耗流量或挖矿、搬砖等非正常行为,各单位上报省公司依法追究责任。
高结算且负效益用户:部分高结算用户可能也是负效益
用户,可以参照负效益用户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