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求助一个题外话,刚到一个私立医院应聘,本来是想着在这过渡两三个月考公立医院的,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到最后发现有一条工作未满一年要赔付违约金1K到1W,我问他们 他们说如果后续我考上了更好的医院可以提前三个月跟他们说办离职,我说怎么可能三个月前就知道我三个月后能考上医院,咋可能提前这么久,然后他们又说最少一个月,说这里的合同都是这样的,我当时没签名字没按手印,跟他们说考虑一晚上,他们也没让我走,给我安排了一个宿舍先住着,刚刚清点东西发现夹在毕业证里面的执业证书也还没给我,太蛋疼了,现在好纠结,刚问之前离职的他们签的合同都没这一条,都是提前一个月离职,明天早上就得拿定主意了,兄弟们这咋整啊,靠谱吗能签吗[捂脸] 都是, 医院, 兄弟们
首先你想在这过渡一下,签合同确认好未满一年工作赔违约金是硬性规定还是可以互相商量的(鉴于你自己的情况),其次根据劳动法规定离职都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书面或电子,再者你不在这干他没理由扣你执业证书的,否则报警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