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想换个房子了:
5.20:找到了新房子(房子 B )并签约。
5.22:跟房东 A 说不续租, 并且同意他随时带人去看房,方便他找新的租客。
5.25:因为不太能接受不在家时候别人随意进住的地方,所以直接搬到新租的房子 B ,房子 A 只留了一辆自行车。
5.30:房东 A 说要带人看房,我答应了。 当天晚上房东 A 打电话说让我把自定车拿走,他好打扫卫生招租, 早点招租我也可以早点结束合同,所以当晚把车子也拿走了。
5.31:房东 A 通知说有大风大雨,提醒关好门窗。 下班时间去房子 A 关窗,发现门锁已经被换了。
这时候找房东 A 问怎么回事,他的回答是,这是正常操作,为了下一任租客安全。 我表示我的租期还没结束,我还在付房租,他不应该换锁,结果他说“那我周末把锁给你换回来”, 我同意了。
6.1:房东 A 问我要合同照片,不知道他要整什么幺蛾子,我没有必要给他提供,就没搭理。
6.3:下班去房子 A 还是开不了锁,就问房东 A 为什么锁还是没换, 他却说我要发合同照片给他,他要核对一下才能退租,但是我没有合同。在后续的聊天中发现,这个房子 A 已经在 6.2 号的时候跟下一任租客签了合同,合同生效时间是 6.5 号。
我的诉求就是 房东 A 在 5.31 号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就把锁换了,是不是算他在 5.31 号单方面终结了我们的租房合同,我就不应该支付 5.31 号之后的房租了?
已知对我不利的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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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东 A 就是以我没合同为由,没有继续讨论退租的事。那么假如他就是用“没合同”这个点卡住我,或者不愿意在 5.31 号结束计费,我应该怎么应对? 如果真的撕破脸,除了报警我有什么其他渠道可以投诉的吗? 兄弟们支支招,我该怎么继续跟对方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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