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3月24日,老人推倒摩托车事件一审落槌。记者从庭审中获悉,被告朱某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赔偿原告修车款16704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00余元。
事发时监控画面
3月24日下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车主起诉继承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朱先生缺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朱先生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日内在继承陆老太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16704元。
2022年6月25日,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在历经警察上门协调处理、做笔录、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等之后,同年10月21日,该案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于11月21日立案。同年11月24日,陈先生被电话告知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浦东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
2023年1月24日,该院又作出了恢复审理的刑事裁定。不过同日,肇事老人在医院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2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
虽然刑事案件因老人去世而终止,涉事摩托车主仍然没有放弃维权。2月24日,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此前,他已提起索赔修车款的民事诉讼。2月23日,他收到了立案成功的短信回执,回执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该案案由系债务清偿纠纷,被告是涉事老人的遗产继承人,即老人的儿子。
(来源:扬子晚报、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