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猶主義意識法」規定美國教育部在執行聯邦反歧視法時,採用國際猶太大屠殺紀念聯盟(IHRA)推出的反猶定義。IHRA在網站指出,「反猶主義是一種對猶太人的特定看法,可能會以帶有仇恨的方式宣洩在猶太人身上,包括針對猶太人個人、財產、社群和宗教機構施以反猶太言詞和行為」。然而,定義中所舉的範例將批評以色列政府也列為反猶,引發爭議。
眾院表決結果為三百廿票贊成、九十一票反對,七十名**黨眾議員與廿一名共和黨眾議員投下反對。提案的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羅勒表示,「我們打擊自己國內的反猶仇恨至關重要,我感謝跨黨派支持反猶主義意識法,並感謝廣泛的猶太組織支持,他們正挺身而出,支持這項立法,並表示我們受夠了」。
反對者主張,反猶主義意識法的定義過度廣泛,可能會導致言論審查問題。本身就是猶太人的**黨眾議員潔卡珀絲就投下了反對票。她認為,反猶太復國主義並非「本質上」的反猶主義,眾院通過的這項措施將「扼殺」言論自由權利。
「反猶主義意識法」接下來將送交參議院審議,前景不明。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事前致函眾議員,表明反對此法案,稱「聯邦法律已禁止聯邦資助實體的反猶歧視和騷擾」,不需要再立新法防範反猶歧視;相對的,該法可能將批評以色列政府等同反猶主義,傷害大學校園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