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海外法院的一则判决将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推上风口浪尖。张兰表示,信托里的钱是我的,不是我欠他们的。我觉得这是资本在霸凌我们企业。
近日,海外法院的一则判决将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推上风口浪尖。
据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近日公布的判决书,张兰仍拖欠CVC基金1.4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8亿元)及其利息。张兰海外家族信托被击穿,其用家族信托基金购入的一套纽约公寓也即将被执行还款,相关消息引发热议。
“我没欠任何人,怎么会向黑恶势力低头。”近日,面对“海外欠债9.8亿”“家族信托被击穿”等质疑,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在直播中强硬回应。
张兰回应海外欠债9.8亿:
正在上诉,钱对人一点也不重要
3月21日,在与凤凰网财经《封面》的对话直播中,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再次强硬回应“海外欠债9.8亿”事件,张兰称正在上诉,并且已经准备了充分的证据。
张兰表示,即使最终还是输了与CVC基金的官司也无所谓,钱对人一点也不重要,家族传承要传承美德和品质,“小菲也不care这个基金,他说你不要跟我有任何关系”。
在直播中,张兰提到了当年和CVC的一次面对面的冲突。据张兰回忆,当时CVC已经把自己架空了,但自己不知情,以为自己还是董事长,还有股权,所以还要去公司上班。但突然被通知说初七不让自己去上班了。
“我进了办公室,有16个黑衣保安,突然告诉我说某某才是董事长,你已经不是董事长了,这个董事长办公室不是你的办公室了。我当时懵了,我说我进去上个厕所可以吗?他们说不行。我记得特别清楚,他们一下给我了推一个大跟头。现场有他们的国际律师、国内律师,加上黑衣保安差不多30多人。”张兰回忆到。
张兰还透露:“公司的员工在头一天晚上也全部不允许回家了,其中一个IT的男孩子,就哭诉,说他妈妈住院了,所以我赶过去了。他们(CVC)当时当着我员工面,可以说上手打人了,还抢公章,说要打开你所有的门,打开你所有的保险柜。我说随便,他们就开始动手了,我就报警了。”
张兰透露,当年俏江南去香港上市,需要有基石投资人,当时投行也推荐了100多个基石投资人,其中就包括CVC。后来之所以选择了CVC,是因为CVC比其他基石投资人更激进,他们亲自到公司拜访,打动了整个团队。而且CVC是欧洲老牌私募基金,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张兰表示,自己相信CVC是老牌私募基金,它的总部没有问题,但是它的亚太地区业务出了问题,因为现在它的整个亚太地区投资业务基本上都退出了。“CVC几乎血洗了亚太地区企业,就如同血洗俏江南一样。”张兰说到。
张兰:资本在霸凌我们企业
麻六记不会轻易融资
张兰从阿兰酒家做起,在她42岁的时候建立了俏江南,然而之后资本的引入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张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尽管与CVC的股权大战已经过去多年,俏江南如今与张兰也没有关联了,但事情并未结束。
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2月2日,张兰的家族信托壳公司Success Elegant Trading Limited成立(下称“SETL”);并在此基础上于2014年6月3日成立了离岸信托The Success Elegant Trust,受益人为她的儿子汪小菲及其子女,托管人为亚洲信托(Asia Trust Limited)。2022年11月,新加坡高等法院披露的裁判文书公布了张兰的海外信托情况,在该判决书中,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法官认定:张兰是信托所在银行账户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因此同意了原告也就是CVC提出的任命接管人的申请,这也就意味着本来起着资产隔离作用的离岸信托被击穿。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的裁判,张兰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家族信托财产被认定为是张兰的个人财产,那么张兰的债权人CVC可以申请对这笔资金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此前,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公布了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与张兰的民事诉讼裁决书,判决张兰及其公司名下所有的纽约西53街20号,39A公寓出售所得归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所有。而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实际上是CVC为了收购俏江南成立的,判决书还透露张兰在2019年与CVC的诉讼中败诉,共欠对方1.42亿美元及其利息。
“信托里的钱是我的,不是我欠他们的。我觉得这是资本在霸凌我们企业。就俏江南而言,我一手创办的企业、股权什么都没有了,都给他们了。”张兰气愤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熟悉金融和消费领域的CIC灼识咨询创始合伙人侯绪超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CVC对于俏江南当年支付对价,肯定要张兰做出业绩承诺,比如有回购或个人担保条款,但是根据后来发生的纠纷来看,可能是出现了当事方本以为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但具体的只有当事双方比较清楚。“至于CVC,他们做的美元基金管理是有严格规定的,通常都应该是合规操作的。无论之前发生了什么,信托原本是有隔离作用的,这次张兰在新加坡的信托被击穿,也就是说这笔离岸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失败了。”
谈及此次被击穿的信托后续事宜,张兰表示:“我们在处理上诉事宜,在新加坡相关法院上诉。”
张兰目前的工作重心之一就是直播带货,除了原本自身的直播间,张兰近期从抖音转战淘宝进行了第一次直播,而她的淘宝直播首秀冲上榜首,当天超过350万人围观。此前张兰接受第一财经记者独家采访时透露,麻六记是汪小菲离开俏江南后创立的餐饮品牌,与俏江南的中高端定位不同,麻六记人均仅100多元。
至于未来麻六记会不会资本运作,张兰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小菲在麻六记本来就没有多少股份,对我而言,最重要的踏踏实实做好实业。目前麻六记并未上市,小菲就和我说,十年后带我去上市敲钟。其实这是他为了圆我一个上市梦,因为我一直认为应该有一家规模化品牌化的中餐上市公司。多年前俏江南计划上市的时候踩过坑,所以现在麻六记不会轻易融资,我们也不愿意多见投资人,只希望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实际业务。”
张兰境外家族信托为何被击穿?
律师:境内信托击穿难度更大
一直以来,家族信托的重要优势在于,委托人可以借助信托资产的独立性来隔离风险,因此可以避免委托人由于企业经营风险、婚姻风险等出现的家族财产分割问题。家族信托也因其风险隔离功能而备受高净值客户群体青睐。
令人好奇的是,为何张兰的离岸家族信托未能发挥“风险隔离”功能?
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的判决书,法官认定张兰为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在家族信托成立之后,张兰仍可自由地从银行账户为自己转账。
第二,在接到中国香港冻结令通知和新加坡冻结令之前,张兰急于转出家族信托项下资金。
判决书采用了“apparent unfettered operation”一词。具体来看,第一个证据是2014年9月和2015年2月,张兰未明示原因,直接要求瑞士信贷银行两次分别转移300万美元;第二个证据是德意志银行账户于2014年11月26日有一笔资金转出,最终被追溯到用于购买上述在纽约的公寓。
第三,张兰的代理人在向家族信托项下资金所在银行发送的邮件中明确提到,家族信托项下有关银行账户为张兰所有,并要求“被及时告知账户资产的变化"。
图片来源:SG Courts 网站
据此,新加坡高等法院认为,虽然有关资金在家族信托名下,但张兰为该等资金的实际权利人,张兰设立该家族信托的目的在于规避债权人对其名下财产的执行或索赔。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官网发文称,纵观法院该判决书的论述过程,家族信托是否会被法院击穿的核心在于家族信托项下财产的实际权利人是否为委托人,而这个问题本质上其实是对家族信托效力的判断。
对于一个有效设立的家族信托,其应当具备资产隔离的功能,即委托人通过家族信托将其财产转为信托财产后,信托财产将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因此,即便委托人或受托人或受益人自身出现偿债不能的情况,信托财产也不属于其责任财产,债权人无权申请法院直接对信托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其他执行措施。
反之,如果家族信托存在无效或被依法撤销等情形,自然也不应当存在相应的信托财产,即该家族信托项下财产本质上仍属于委托人的个人财产,委托人的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对该等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及执行措施,因而无法发挥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强在接受每经记者微信采访时也表示,此家族信托项下财产的实际权利人为委托人,而非托管人,其实质上并不算家族信托。“有效的具备资产隔离功能的家族信托,在委托人将其财产转为信托财产后,信托财产将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
每经记者采访了大成律师事务所家族办公室法律中心执行主任王旭律师(TEP),他认为,应当从两个层面来看待信托被击穿的问题。
法律设计层面,当委托人在信托契约或信托架构上保留了对信托财产的过多控制权,且权利保留导致信托财产能够被委托人自由支配,信托被“击穿”的可能性则会明显增加。
实践操作层面,即使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在表面上没有保留过多权利,但如果委托人的所有指示,受托人都“不假思索”的严格执行,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实质虚假信托,其资产保护功能也会受到影响。
“这个信托可能在两个层面均存在问题。从法律设计层面来看,她在SETL公司中担任董事、拥有支配公司财产的权利、其信托契约的设计或许也存在较多权利保留因素。实践操作层面,她为SETL银行账户的签字人,曾动用信托项下资金购置房产,且信托运行过程中,其律师还向银行发出邮件,声明该账户由张兰维护。从公开信息来看,该家族信托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实践操作层面都存在一定问题,具备可被击穿的‘基因’。”王旭如是说。
“境内家族信托也可能被击穿,但相对于境外家族信托而言难度更大。”谈及境内家族信托,王旭告诉每经记者,这和境内外信托的法律规则差异、立法基因有关。首先,境内外的法律规则存在差异,境外的信托规则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对委托人的权利保留、虚假(sham)信托、虚幻(illusory)信托等问题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相比之下,在境内想要击穿一个家族信托,则没有充足的规则可供援引。
此外,境外信托与境内信托的立法基因也不同,境内信托对家族信托委托人保留权利的态度更加开放,甚至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了委托人所享有的强制性权利。
“但这并不意味着境内的家族信托不可能被击穿。”王旭补充,这个家族信托架构放在境内,也有被击穿的可能性。虽然境内法律规则尚未明确规定权利保留对信托的影响,且明确规定了除特殊情况外,信托财产不得被强制执行,但在实质操作层面,如果委托人保留了对信托资产的无限控制权,法院也可能认定委托人对信托资产的支配与其对普通银行资产的支配权限一致,进而采取间接执行措施,要求委托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将信托资产转移至其本人名下,并用于偿还债务。“虽然间接执行的情况在境内尚未出现,但我们不能忽视这种潜在的可能性。”
编辑|段炼 杜恒峰
校对|程鹏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凤凰网财经《封面》、第一财经、每经网(记者 宋钦章)、公开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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