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个问题大伙们帮忙分析一下,我名下的公司最近谈了第一笔活,对一个小程序进行二次开发,我司负责前后端的前端、设计图部分的开发和设计。项目甲方,服务端接口乙方,我是前端开发设计乙方。甲方与乙方签合同,我与乙方签署开发合同,现在甲方的开发需求都谈好了,但是到最后了,我问乙方现有的项目开发框架用的是什么,乙方就是不说非要求先签合同,虽然我与乙的合同是我写的,但是我感觉这个事情好诡异感觉有坑。 向 V 们请教一下这个合同还要不要签,我是觉得哪有找人干活不说要干什么的, 还是二次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