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vityPub 协议是不是没办法做到不同 Software 下共享同一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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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gerS   
假设现在准备假设两个或多个不同的程序来满足一个小群体的不同需求,
域名:socialnetwork.pub
  • 比如需要一个 Instagram 替代品,选用 Pixelfed
  • 另外需要一个 Twitter 替代品,选用 Mastodon
  • 当然还可以有其他

    有几人可能会只用 Ins ,有几人可能会只用 Twitter ,但也有几人可能会两个都用。
    现在已知是两个分别用不同 subdomain 没问题,例如
  • mastodon.socialnetwork.pub
  • pixelfed.socialnetwork.pub

    这样的话用户名也是分开的
  • Twitter 类 @[email protected]
  • Ins 类 @[email protected]

    但如果现在想要两个的后缀域名统一,是不是没办法做到?账号不需要 SSO 登陆,可以分开登陆,但是 ActivityPub 协议下好像理论不能存在两个不一样 instance 中同一个后缀域名的是么?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完成
  • Twitter 类 @[email protected]
  • Ins 类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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