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t/976456
23 年 9 月底下达的判决书,法院判令这个商家退一赔三。但这个商家太鸡贼了,在 10 月中旬突然注销公司了,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我和朋友一阵无语,跑的挺快。
可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注销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组主持清算事务,清算负责人就是该商家公司法人,清算组成员有他两个股东。
花了 200 块钱请一位深圳律师查该公司的 [工商内档] ,即该公司自成立起在工商局保存的所有原始档案的复印,这种工商内档也只有律师能查,拿到的资料及其详细。包括法人股东的身份证照片等。
因为公司主体已经消亡,无法执行,而清算组在注销的时候,申报填写无债务纠纷。那么未了、瞒报债务的责任就由清算组承担。强制执行的对象从 [公司] 变成了 [法人和两个股东] 这三个自然人。
拿到这份工商内档之后,马上去立案强制执行。其中一个股东被查到了有公积金账户,账户里的钱够赔的。执行法官就冻结了这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这个人当天就急了,他在深圳有房贷,马上打电话跟我朋友求情,当时说了一堆,什么经营和他没关系欺诈的事他不知情巴拉巴拉。问他赔不赔钱,顾左右而言他。
好,那就等着吧。
没几天,这人服软了,给我朋友转了 5k ,手机也不要退还了,请我朋友撤销强制执行。
可那会都快过年了,法院也是要放假的。这人一天一个电话催着。直到昨天,我朋友才打通法院的电话,说明了赔偿到位撤销执行。
就这样,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