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统计局算出来的平均每周工作49小时是有依据的

查看 77|回复 6
作者:全球话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9-40)*4=36小时。
如果平均时间是51小时就说明有一大半公司违法了

小时, 工作时间, 劳动者

心上人   
我们知道
他们知道我们的知道
我们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的知道
sasha   

心上人 发表于 2024-1-18 21:01
我们知道
他们知道我们的知道
我们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的知道

但是他们不怕你知道还睁眼说胡话
hotket   
韭菜要有韭菜的觉悟,要不是加入WTO有规定,现在劳动法都不规定每周休息2天
HOH   
怎的 不想干了是吧  不想干紧滚  大把人等着干
lyh36279   
zf尽管做这种统计,反正我不信
freemjj   
有啥用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