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今年毕业前去杭州就业,共换了两份工作:硬件测试工程师,月薪 4.8k ,转正后 5.5k 。 公司一: 试用期最后一周裁员,并不予缴纳公积金。 致电社保局与市长热线,表示杭州职工试用期内不缴纳公积金是合法的。 公司二: 入职前表示试用期会缴纳公积金。 于月初入职,发现未予缴纳当月公积金,HR 称下个月会收到缴纳消息。 第二个月依然没有,前去咨询 HR ,得到回复:我们公司对农村户口的同学不缴纳公积金。 综上,分享下自身见闻,没想到此类事情竟然都是有法可依。 同时深感自己工作几年都从未了解到过这些,几乎是个法盲。 各位 V 友此前有听说过这类法律法规吗?感受到了一点小小的震撼。 公积金, 缴纳, 试用期, 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