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签署的劳务合同内明确规定了代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均归甲方,并且需要有 5 年的竞业回避。
这类事情不多见,我合作的外包很多,项目成的也就那 2 个,大部分都是失败的,现在是其中失败的那个有人炒冷饭,这种要不要干预呢?倒不是觉得别人拿自己的 idea 赚钱窝火,而是觉得你是不是一开始就想着单干,拿着我的钱当作开发经费而已?
回想起来,貌似都是这样的,款项按照功能交付的进度来,在快要完成的时候,一般是 70%左右,开始无限拖延,金额没几万,一般也不想走程序要回,然后就不了了之了。
我最近不太忙,就重新开始整理旧项目的资料,看看市场是否还有需求,才发现类似的项目出现在眼前。但体量太小,个人经营我觉得对方也未必有前景,只是觉得这样作为乙方,不太厚道吧,开始就给我挖了个坑,这也太会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