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要求开发时在自己的分支上开发,例如需求 120 即 feature/120 分支
( 2 )同时要求不允许 dev 合并到 uat 再合并到 prd 这样合上去,而是单独提交。即 feature/120 开发完成,push 后,提交 MR 到 dev ,dev 测试没问题,再提交到 uat...以此类推
问:怎么操作最方便?
目前是 1️⃣ 从远程 dev new 一个分支 feature/120 开发完成,push 后,提交 MR 到 dev ,自动删除 feature/120
2️⃣ 然后我要重新从远程 uat new 一个分支 feature/120 ,再次把改动的代码贴过来,push 后,提交 MR 到 uat ,自动删除 feature/120
3️⃣ 然后然后我要从远程 prd new 一个分支 feature/120 ,再次把改动的代码贴过来,push 后,提交 MR 到 prd ,
自动删除 feature/120
也就是我至少要“重新开发”两次(其实是复制新增的代码过去,这个过程我觉得很不合理,但是又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
* 注意,我没有办法保留 dev 开发的 feature/120 直接提交到 uat 上,因为 dev 和 uat 的代码不是完全相同的,非常蛋疼的在里面有写死的 api-url 和 环境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