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月23日,几位女子在广西南宁旅游时,因拒绝了男导游强制消费的要求,遭到对方恶语相向。期间,导游还抢女游客手机,把女游客吓得求饶大哭。
强化消费维权理念,随处可见的标语,好像都没有任何的作用,强制消费仍还存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尤为重要,尤其各地旅行团更是明目张胆。
近日,广西南宁几名女子在跟团旅游时,每人交了2000的团费,还遭到导游的辱骂,并直接动手抢手机,而车上的几名女生更是直接被吓哭,连叫大哥,可惜没有任何的作用,也没让导游心软。
据爆料视频显示,导游恶狠狠地说道,我最讨厌你们这种人了,然而原因非常简单,消费不够。
根据视频显示,导游还在抢夺一女生的手机,动作非常粗暴,女子直接被吓哭,下车后,女子还被游客吐口水,这种举动,真是没有一点教养。
事后,警方赶到,民警说道:不管买不买东西,都是自由和安全的,而该导游也被警方带走,旅行社将其辞退,疫情放开,目前各旅行社可以说是各种爆满,然而这样的旅行服务,属实不敢让人轻易出行。
根据相关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消费的旅游项目,更不能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诱骗顾客违背自己的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
不得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予以处罚。
其中,涉事旅行社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强制消费不但危害消费者的权益,还引发诸多不稳定的因素,甚至引发违法犯罪事件,国家一直明令禁止。
该导游的举动,已经涉嫌抢劫,出门在外,首先保证自身安全,借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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