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禁止非正式渠道“翻蔷”进行国际网络连接,这一立法的初衷是保护国内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阻止境外的价值渗透。多年前,互联网“防火墙”刚开始建构时,老胡就坚决表示支持它的设计和推行,因为它契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是中国国家 安全在这个时代的基础要件。中国不能被美国的互联网巨头肆意跑马圈地,我们的社会被它们绑架。
与此同时必须看到,中国是对外开放的国家,我们捍卫了本国互联网的独立自主,但这不意味着我们与国际互联网完全隔绝。随着全球化在互联网应用层面的不断推进,中国有大量人员需要借助国际互联网开展工作,所以一些国有公司和机构提供了互联网国际连接的渠道。然而由于那些渠道有限,很多人不了解它们,因此一些人还是通过各自方法 “翻蔷”上外网开展工作。从互联网上透露出的有关承德处理这件事的信息看,它大致应该就属于这样的情况。
我们要捍卫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同时又要保持中国社会对外开放的基础能力,满足这方面的需求,那么就应该区别对待相关事情,不搞简单的“一刀切”,不用“危害国家 安全”的个别案例来衡量其他因工作需求而发生的“翻蔷”行为。
从事技术、媒体、和国际交流的人员需要接入国际互联网的情况太多太多了,如果把他们的需求都给切断,那么中国民间将封闭起来,我们对外开放的整体能力将大幅萎缩,那已经不是别人搞我们,而是我们自己放弃互联网时代的种种机会和可能性。我个人认为,有关管理部门有必要对国内连接国际互联网的相关需求开展研究,多开辟一些相关的合法渠道,推动有序的开放。
承德将一个程序员的境外工作收入定性为“非法收入”,并且全部没收,这是迄今我们看到的对“翻蔷”最重的经济处罚。如果被处罚者去外网仅仅是编写软件,不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的问题,那么这个处罚就颇为值得商榷,它开的这个“先例”增加了社会的疑惑,不利于中国扩大对外开放。
由于中美关系紧张,带动了中西意识形态冲突的加剧,美国和中国以及西方与中国之间的相互政治防范都在上升。这个时候,我们这边还是要最大限度地保持冷静,基层管理部门不要遇到民间涉外的情况就紧张,不要有管理涉外越严格越正确的认识。美国在对华问题上搞得很极端,中国在保持自信和鼓励对外开放方面一定要做得比美国更好,那样我们才能够更有张力,让我们的发展更加八面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