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路桥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网络巡查时发现,一个名为“文某丑”(已封禁)的异常短视频“营销号”,该账号没有任何原创内容,而是以搬运近期爆火的网络短剧为主,每天发布十几条视频,粉丝量增长异常快,拥有超41万粉丝。经调查,警方发现这个账号背后隐藏着一款短视频非法软件。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软件实控人颜某某原本是一名短视频行业从业者,深知“流量密码”的他想到了一个歪主意:既然自己做不火,那就搬运别人的优秀作品来获得流量。他找了一批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开发制作视频搬运黑产软件,在新媒体平台上以卡密的形式销售给用户。用户使用该软件搬运视频获取流量和粉丝后,就可以用直播带货、接广告等方式赚取费用,或者直接将账号以高价卖出。
路桥公安分局网安大队陈聪表示,该软件“偷盗”功能强大,能“偷”来别人的视频,并“躲开”短视频平台的审核,发布到自己的账号上获取“原创”流量。这种方式侵犯了他人著作权并获利,极易衍生模仿效应,导致劣质、违规内容频上热门,严重影响原创者的合法利益。
上述案件并非孤例。今年2月,当地警方还发现一起类似案件,一个以周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开发了类似的视频搬运软件,绕过短视频平台监管,达到批量养号的目的。软件实控人、多级代理也以销售卡密的方式获取巨额利润。
警方查获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近期,路桥公安先后奔赴省内外各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捣毁以颜某某、周某某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冻结涉案资金1500余万元,关停涉案网站6个、微信公众号12个。目前,两起案件均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