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开国少将何克希的外孙女石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自己外公的照片被自媒体私自盗用转发,对照片张冠李戴,外公成了“革命叛徒”。
对此行为,石女士及其家人感到无比愤怒,表示相关自媒体涉嫌污蔑英烈,目前已经完成各种取证,且联系相关部门,下一步将报案追究自媒体的法律责任。
据浙江日报报道,何克希为四川峨眉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便开始了长达53年的革命生涯。1949年4月,何克希率部参加解放南京的战役。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和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6年,何克希到浙江工作,担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直至临终。1982年12月17日18时30分,何克希同志因心脏病猝发,在杭州逝世,终年76岁。
8月16日,潮新闻记者联系上石女士,向其了解详情。
“8月初,家人接到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的电话,他们发现有自媒体用了我外公的照片发布到网络上,并配了不好的言论,很有可能涉嫌诋毁、侮辱、诽谤英烈。”石女士说,家人根据线索,开始在各个社交平台搜索相关文章或视频。
搜寻几日后,石女士发现,大部分自媒体账号发布涉及外公的视频内容基本相同,“自媒体自行排列了中共最恶劣十大叛徒,并配上简介、姓名等,将其制作成视频。其中,当出现顾顺章一栏时,对应的照片却是我的外公何克希年轻时的照片,并配文‘中共历史上最危险的叛徒’。”
报道配图,开国少将图片被错用(来源:潮新闻)
据公开资料显示,顾顺章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特科负责人,1931年在武汉被捕叛变,给中共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证明该张照片就是外公何克希,石女士及家人找到了属于老人的《一级解放勋章》证书照片,上面的照片与视频中的头像一致。“这张照片应该是1955年授衔时拍摄的,除此之外,在我外公诞辰115周年的纪念册中也有这张照片。”
报道配图(来源:潮新闻)
据石女士不完全统计,这些视频被22个自媒体账号,转载或发布在8个不同的社交平台上,其中最早的视频发布于今年4月。石女士及家人对这些自媒体账号的行为表示不理解,“为什么会将外公的照片与顾顺章联系在一起,不仅是对我外公,还对我们全家造成了伤害。”
事情发生后,石女士和家人分别前往外公生前所在单位及浙江省档案馆调取历史资料,证明外公革命老前辈的身份。“档案馆存档的一级革命勋章、授予军衔命令以及浙江日报关于何克希同志追悼会在杭举行的报道等,均能证明我外公革命老前辈身份,我们已经保留了相关证据,将追究发布者及平台的相关责任。”
云南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蒙介绍,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即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据新黄河报道: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孟博说,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上述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孟博表示,网络运营者发现其用户发布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极目新闻综合潮新闻、浙江日报、新黄河、文山州司法行政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