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中山一业主称,因砸坏3颗螺丝钉、挪动小区停车场的栅栏,自己被拘留5天5夜。当地派出所回应,其故意损毁财物,拘留5天是最低的。民警曾联系双方协商,但他本人不同意和解。
马先生砸坏小区停车场的栅栏螺丝。图/受访者提供
7月26日,当事人马先生告诉九派新闻,7月12日,他骑摩托车从后门进入小区,发现物业安装了一排栅栏封闭车库入口。他随手捡起路边的砖头,砸坏了固定栅栏的3颗螺丝钉,将栅栏挪到一边,骑车进入地下车库。
他拍摄现场视频发到业主群,表示自己买了车位,平时停放轿车,偶尔停放摩托车。因为栅栏阻碍摩托车进入车库,所以砸掉螺丝钉,挪开栅栏。如果有事,物业可以来找自己。
7月18日,中山市公安局谷都派出所的民警联系马先生,让其到派出所协助调查。与物业有关负责人协商时,马先生因为情绪激动,不同意道歉与和解,最终,他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被处以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
解除拘留证明书。图源/受访者提供
马先生表示,摩托车和电动车只能从后门进入小区,因物业不允许在地下车库停放这类车辆,便在后门的车库入口设立了一排栏杆。业主只能将摩托车停在电动车的停车棚。
白天,马先生将摩托车停在车棚,“但有时我凌晨三四点回家,停车棚已经没有位置,摩托车停在那儿,还会挡住充电桩,影响别人充电。”他说,之前的栏杆是可以移动的,晚上骑车回家时,他会移开栏杆,把摩托车停到地下车库。
一个月前,保安曾与马先生沟通过一次,但他认为,自己买了车位,并且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保安便没再阻拦,“我以为他默认了我的做法。”
直到7月12日,物业在这个车库入口前,重新安置了一排用螺丝钉固定的栅栏。马先生砸坏螺丝钉,挪开栅栏。7月18日,物业未事先与他沟通,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双方在派出所协商时,物业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马先生向其道歉,不要求赔偿。但马先生认为,作为业主,每月正常交物业费,自己只是损坏了3颗螺丝,被物业告了,还被要求道歉,很不公平。于是他拒绝道歉与和解。
“我觉得好冤枉,故意损坏财物,罚款就可以了,3颗螺丝价值不到50块吧?我想不通为什么会被拘留5天,换谁都被气死了。”他说,7月19日是孩子的生日,后续也耽误了工作上的事情。
据媒体报道,辖区派出所回应:“故意损毁财物,5天是最低的,他在网上发视频影响恶劣。办案民警有联系双方调解过,但他本人不同意和解。”
九派新闻多次致电物业,工作人员称,经理正在开会,稍后会回复此事。截至发稿前,有关负责人暂未作出回应。
九派新闻记者黄巧文
编辑刘萌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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