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份在隔壁城市看了一套房,感觉不错,交了 1 万块钱意向金,签了意向金合同,中介说,意向金不是定金,是可以退的,我有录音,合同也没有说明这是定金。合同说明了一点,如果双方都签字了,那么就代表同意房屋买卖这件事,如果违约需要赔付违约金,我觉得这个是唯一对我不利的因素,不过目前卖家觉得意向金合同里面的房屋价位不合适,想抬高一点,所以到现在一直也没签字。然后最近我感觉那房子还是不太好,不打算买了,中介说,因为隔了三个月现在才说,耽误人家卖家卖房了,要扣俩月房租,否则就马上让买家在合同上按照当时定的价格签字。
我一分钱不打算亏,所以打算开始起诉了,迫于第一次,不知道应该怎么操作能避坑,我应该走哪些步骤呀?我得去隔壁城市的法院起诉? 还有就是,意向金合同甲方是卖家,乙方是我,丙方是中介公司。我要起诉卖家还是中介,还是一起呢?
另外就是目前我签合同了,合同两份在中介那,到现在卖家也没签字,我是不是可以把合同直接要回来啊,有啥法律规定没,现在去要,中介不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