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7月10日,私建浮桥案当事人黄德义表示,自己绝对没有强制性收费。对于有人举报黄德义在桥头设栏杆收费、破坏河床的行为,黄德义均予以否认。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俞倩玮 季建荣 王嘉楠
最近,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的一处北部小镇热闹起来了。
陆续有媒体、市民跑到附近的洮儿河,去打听前几年这里修桥的情况,以及那个因私搭浮桥被判入狱的“倒霉”村民——黄德义。
2014年,黄德义牵头将十几条铁皮船焊接起来,搭建了固定浮桥,共花费13余万元。浮桥根据水面宽窄调整,每年可使用五六个月,汛期、天冷时再撤下来。
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浮桥。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与此事相关的几位村民也被采取刑事措施。
2019年,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数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
闲置中搭建浮桥的铁皮船图源红星新闻
个人私自修桥收过路费到底该不该判寻衅滋事?当地政府的一判了之,合不合理?后续修建手续正规的桥梁又该由谁来负责?针对一系列问题,网民展开了讨论。
目前,网上主要分为两种声音。
一方认为,仅一罚了之,忽略了群众出行困难。本质上讲,黄德义修了桥,大家通行方便,这是件好事,而且黄德义并没有强制收过路费。在被告上法庭后,黄德义也已经将收下的5万多过路费全数退还,出到2万多的村民还把钱又还给了黄德义,理由为——他的所作所为真的方便了大家出行。
据了解,位于瓦房镇振林村的这条洮儿河,是村民生产生活的母亲河。但也给当地人出行带来了麻烦,通常需要绕行七八十公里。有桥,十几分钟就能到达对岸,没有桥,则需多耽误个把小时,油钱搭进去了,生意也耽误了。
另一方却认为,私自修桥收费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个人安全也无法保障。何谈冤枉?一名自称是桥附近村的网友发言称,黄德义这家人就是“恶意修桥”,把本来小车可以走的方便路挖坑,让来往车辆只能走他修的桥,并且强制收过桥费,用绳子把路拦上,回来都要收过桥费,不给不放行,特别霸道。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于2019年的《刑事判决书》中也提到,黄德义拦截过往车辆并制定了收费标准。
潮新闻网友评论
7月10日,黄德义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绝对没有强制性收费。“你谁愿意给就给,不给就拉倒。告我状说强制的,你让这人说说哪天发生的,怎么强制的。”
对于有人举报黄德义在桥头设栏杆收费、破坏河床的行为,黄德义均予以否认。“事情刚发酵时,根本没有人这么说。我修建浮桥,也压根用不到挖掘机这种大型设备。”
黄德义指出,判刑之前,的确有当地水利局工作人员曾联系过他。桥搭好后,水利部门对他进行了罚款,交了钱之后他便继续运营。
对此,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我们要求他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河道原貌。每次他们都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拆除,所以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且每次都要求他拆除,绝不存在行政执法完了桥没拆的情况。”刘洪波补充:“但是过一段时间,他在原位置上又搭桥了,我们巡查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所以继续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7月8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办理好申诉审查相关工作。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
目前,黄德义已于今日(10日)正式委托律师,向白城市中级法院提出阅卷申请。
黄德义提到,事实上,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等地也出现过类似情况,他还去专程看过。但有关部门主动上门办理了手续,最后还给予了国家层面的补贴。
此前,在潮新闻《法度|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引发热议 律师解读“一罚了之”是否恰当》报道中,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旭认为,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本可以采取更灵活的处理方式,而不是直接追究某的刑事责任。毕竟,黄德义修建桥梁的初衷是为了满足当地村民的出行需求,提高交通便利性。
潮新闻普法智囊团成员
段律师分析道,政府在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处理,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个人修建桥梁可能是一个可接受的选择,但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尽量遵守法律规定,并寻求政府的支持和合法授权。
比如,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完全可以主动积极履职,引导和帮助黄德义补办有关手续,使之合法化。进而,由当地财政提供适当的过桥费交通补贴,既减轻当地百姓的负担,也实实在在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这样的做法,相信会受到当地村民的欢迎,当地政府部门也可以树立起勤政为民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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