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件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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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奋斗   
假如我是某案件受害人,伤害我的加害人判了刑出来之后,得到了与遵纪守法的公民平等的就业权利,别人无视加害人的犯罪记录,加害人的后代长大后进入国家公检法系统为自己的老爹翻案了,这样就是正常吗
加害人在犯错之前拥有跟正常公民一样的权利,是你自己毁了自己与自己后代的人生,反而过来抱怨社会,抱怨国家,想润就润呗,看你在国外能混成啥吊样

某事, 后代

红尘、已看破   
有道理
炫迈先生   
说得对,那种人就是自私罢了
爱吃鲱鱼的猫丶   
抛开...   
广东彭于晏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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