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不送孩子入学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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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家合万事兴   



事情详述

        

        据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人民法院消息,9月28日,监护人马某因拒不履行送适龄子女入学义务,该法院对其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

        



        ▲监护人马某因拒不履行送适龄子女入学义务被司法拘留

        法院介绍,小红(化名)自2025年3月起辍学,辍学前就读于民和县某镇中学。获悉情况后,镇村干部、民警、学校教师多次上门动员、电话劝导监护人马某,希望他让女儿继续上学,马某均未履行其义务。其后,该镇人民政府先后向马某送达劝返复学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及催告通知书,均未取得实际成效。

        无奈之下,镇政府向民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马某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其女儿能够及时返回校园,完成法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习。

        立案后,法院迅速启动“快审快执”机制。一方面,从严审查案件材料,逐一核验强制执行申请书、各文书送达回证、入户劝学照片等证据,确认马某未送女入学的事实清楚,镇政府行政程序合法;另一方面,充分考量义务教育的“时限性”——若等待复议、起诉期限届满再执行,小红将错过关键就学时机,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裁定作出后,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马某沟通,再次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父母需保证适龄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马某仍拒绝配合。为避免辍学问题拖延,9月28日,法院对马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继续释法明理,马某在措施实施后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女儿继续入学。小红已于当日办理入学手续,回归校园。

        法官表示,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强制推行的公共教育制度,具有不可替代性和时限性,不是“可选权利”,而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权利,更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父母需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任何以“家庭困难”“孩子不愿学”等为由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均涉嫌违反法律规定,可能面临批评教育、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被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

        编辑 郭庄

        审核 任志江

不瘦不改名   

下一个就是适龄青年不结婚[/冷汗]

坐个车半条命   

如果是孩子的问题,怎么读也读不进去的那种,真的也没必要上了。上了也是浪费时间。学习不好,去了老师也瞧不起。那种滋味真的很难受。

平踪侠影   

前因后果呢?为什么不送不讲?

坐个车半条命   

优秀

平踪侠影   

读古兰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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