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吃瓜:下班路上的一件事

查看 63|回复 3
作者:1x1   
晚上下班回家时,我骑自行车途经某双向两车道的道路,当时前方某位仁兄在倒车。
因为车后的 LED 刺眼的原故,我在无法判断路况的情况下,贴着前车左侧骑了过去,碰到汽车的左后视镜并致其发生“弹性形变”。
然后我就走了。当是时,司机开车从后面追上来,把车停在我的斜前方,大约在说"你怎么跑了,嗯!?"
既然对方追来了,我也停下,(大概)发生了以下对话:
非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社"):怎么了(明知故问)?
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资"):你把我的后视镜撞了就跑了,嗯!?
社:(判断前后均无来车后,走到司机同侧)...
资:要是你停下,说声对不起,也就算了,结果你就直接跑了。
社:对不起。
资:把我的后视镜都撞歪了。
社:来,我把她扶正。
资:不用,我已经弄正了。
群众甲、乙:算了,算了,走吧,也不是故意的。
社:刚才车灯太刺眼了(走向车后,想用手指示意),所以...
资:哪里刺眼了!
群众甲、乙:算了,算了,走吧,也不是故意的。(同时向"社"以面部动作示意)
资:(返回汽车,系好安全带,点燃香烟)什么人嘛!
(对话完)
个人感想:
1. 我确实有错,当时应该更真诚地道歉,至少递递烟;
2. 群众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很有人性。

驾驶人, 后视镜, 跑了

华盛顿   
你永远可以相信吃瓜群众
白银天鹰   
如果认真追究,非机动车当时属于肇事逃逸。最低200最高2000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laozhao   
属于肇事逃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