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子时,把入户门改成了外开。邻居家则是私自将入户门外推(前几年的行为),将门前 2 平米的公摊纳入了他们家。之前口头达成了一致,两家默认同意彼此的行为。
[问题]
但最近物业验收时,告知我们需要写一个书面声明,证明两家彼此同意才给退装修押金。邻居知道我们有装修押金在物业后,开始拒绝签字。
[诉求]
我的核心诉求是让物业退回装修押金,我给邻居提了两个方案:
1. 我们改回内开,他们退还私占的公摊;
2. 配合我们签字,两家彼此同意;
两种方案邻居均拒不配合,总是拿老人当挡箭牌,说他家有老人,我们需要改回内开门,但是他们拒绝将占用的公摊退出来,如果我们让他们拆那就是不道德、不体谅老人。
早期的时候我想着给邻居老人买点水果,本着息事宁人、和气生财的目的,后来发现隔壁压根就是个不讲理的人。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比较合适?求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