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7月15日,河南鹤壁。连女士带孩子去玩时,看见一位大爷假意教游泳趁机调戏小女孩,女孩走了之后大爷又开始调戏其他女生。
引言
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欲望为目的,用特别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一位法律专家指出,猥亵既可以发生于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于同性之间,不过,就现行的法律条文来看,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会构成犯罪。
这位法律专家接着指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特别规定了猥亵妇女罪和猥亵少年儿童罪,一般来说,该罪名中的“少年儿童”多指女童,而女童的年龄多被界定在“六岁以上和不满十四岁”之间。
这位法律专家继续指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释,犯猥亵儿童罪的从客观方面来讲,多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少年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这些淫秽行为可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手段。
这位法律专家最后指出,根据我国的法律实践来看,在法律的震慑下,最近十多年以来,犯猥亵儿童罪的现象在逐步减少,不过,这种现象并没有完全绝迹,在一些特殊的场合,这种现象也时有发生。
其实,这位法律专家的说法还是非常有道理的。这不,就在2023年7月15日,河南鹤壁居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
7月15日,连女士带着自己的孩子到河边游玩,在游玩的过程中,连女士看到在河里有几位小女孩在练习或学习游泳,由于连女士知道河水并不是很深,所以连女士并没有担心这几位小女孩会发生什么危险。
突然,专注于自己孩子的连女士的目光被一声接接一声地“不要”吸引到了河里,连女士放眼望去,在几位小女孩的身边,竟然出现了一位大爷,只见这位大爷一边假意教小女孩游泳,一边疑似做起了猥亵小女孩的动作,而被他疑似猥亵的小女孩则一声接接一声地喊着“不要”。
当连女士看到这一情形后,心里感到非常气愤。于是,便示意疑似被猥亵的小女孩赶紧游到河边,当小女孩游到河边后,连女士叮嘱小女孩赶紧回家,于是,疑似被猥亵的小女孩便走掉了。
令人感到更加气愤的是:当那位疑似被猥亵过的小女孩走掉之后,尚在河里游泳的那位大爷竟然又朝着河里的其他女孩游了过去,而当那位大爷靠近在河里游泳的其他女孩后,便对其他女孩也疑似进行了猥亵。而当其他女孩被那位大爷疑似猥亵后,便惊恐地“游离”了那位大爷。
从连女士拍摄的现场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那位大爷接连不断地向多位女孩靠近,当他靠近女孩后,一边淫荡地笑着,一边主动去抓身边的女孩。当遭到女孩的抗拒后,他便会游向下一位女孩。
连女士说:“那位疑似猥亵小女孩的大爷看上去约有60多岁的样子,而被他疑似猥亵的小女孩大多都在十来岁左右。反正,我看到那位大爷疑似猥亵了好几个小女孩。”
连女士接着说:“出于义愤,我将那位大爷接连不断疑似猥亵一位小女孩的影像拍摄了下来。我想提醒所有想学习游泳的小女孩,千万要远离这种道德品质极差的大爷。”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
网友开拖拉机进城:坏人变老了还是一样的坏!建议公安机关查清楚这一事件,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这位大爷确实猥亵了小女孩,就应当让这位大爷接受法律的制裁。
网友春天的故事:从这位大爷的表情上来看,他就是一个非常不正经的人。什么疑似?明明就是对小女孩进行了猥亵呢!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天气炎热,会有一些小女孩下水游泳。老胡认为:一方面,小女孩在下水游泳时一定要有大人陪同;另一方面,如果小女孩在下水游泳时没有大人陪同,小女孩一定要懂得远离异性,毕竟,异性在水下的动作是很难从水面上看出来的,即便是有些异性在水下猥亵了小女孩,但从水面上看,境况也不明晰。基于此,小女孩还是远离异性为好。
当然了,如果小女孩根本就不会游泳,那就千万不要下水了。毕竟游泳是一种很危险的运动项目,一旦根本就不会游泳的小女孩下水,就有可能发生各种风险了。
另外,就此一事件来说,公安机关还真的有必要查清楚这一事件,一旦发现这位大爷确实猥亵了小女孩,就需要对这位大爷追究法律责任了,当然,一旦查实这位大爷根本就没有猥亵小女孩,也应该还这位大爷以清白。总之,公安机关还是应该对这一事件进行甄别为好。
大家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