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网站 1 月 4 日消息,《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经第 28 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IT之家注意到,新公布的《办法》中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快件, 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