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死人用哥哥身份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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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搜狗问问   
事情详述

一男子无证驾驶撞到人,怕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暴露,竟然用孪生哥哥的身份报案。近日,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冒用亲哥哥身份妄图“顶包”的交通肇事案件,判处被告人丁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22年11月的一天傍晚,丁二无驾驶证驾驶小轿车与行人郑某发生碰撞,致郑某摔倒。不久后,倒在路面上的郑某被一辆路过的小轿车二次碾压。事故造成郑某严重颅脑损伤后死亡。

丁二是无证驾驶,事发后因害怕被公安机关查处,他灵机一动,假冒有驾驶资格且与其长相酷似的孪生哥哥丁大身份报案,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置。然而在事故后续处理过程中,丁二出于心理压力还是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公安机关作出事故认定,认定丁二因对路面观察疏忽,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辆小轿车的驾驶员许某、受害人郑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院认为,丁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丁二冒用他人身份,隐瞒自己无证驾驶的事实,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其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鉴于丁二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往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很多司机的初步共识,但是大家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形诸如逃逸认定等却不甚了解。

本案认定被告人丁二逃逸,很多司机也许有不同看法,认为事发后在现场及时救助伤者并报警处理不属于逃逸。其实不然。法律深层次还要求肇事者准确、如实地向办案机关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肇祸经过等案件全面信息,配合案件办理,自觉接受法律的惩处。

本案中,丁二虽然主动投案,却冒用哥哥身份,掩盖了自己无证驾驶行为,主观上存在“为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且其冒用身份欺骗现场处警人员,属于非法离开现场,本质就属于“逃跑”。其行为也使公安机关错误认定肇事者展开侦查,行为性质、后果无异于顶包。因此,应当认定丁二肇事逃逸。

在此,法院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交通肇事后第一时间要及时抢救伤者并报警,主动、全面交代身份、案情,配合办案机关处理,不要心存侥幸、弄虚作假。

【来源:如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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