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不应该啊,你进去没有签合同吗,他说有,但是公司两份都收走了,他拍有照片给我看,上面大大的标题“劳务合同”,其实看到这个标题我心里已经有数了,果然,看完下面的条款,我只能告诉他,你这个合同签了,很多东西没办法主张了,你就抱着临时工心态吧,这里能做就做着,拖的工资多了,你一定要及时走人换工作。
看到这个现象挺难过的,明眼人都知道,明明这个公司提供办公场地,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却被一纸“劳务合同”否定了劳动关系,而且很多年纪大的劳动者分不清两者的区别。一个城市存在大量这种用工关系,却无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