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7N #66 “有法可依”说的很好。我们物业动用 30 万修路面,事后我们投诉,他拿得出 30 万的发票这个事就是合法的,连个形式化的监督都没有,全程没有什么签字。你觉得这属不属于离谱?但是他就是合法的。
@987N #66 记得找队友 你一个人的声音很小 得团结起来 投诉记得多找一些人投诉 最后投诉的工单会转到你们街道的物业科做处理,会有社区书记出面的 至于对内的问题,你们可以找利益相关方了解这个事情,摸清楚这伙人是个啥情况。 比如是不是跟物业或者社区街道有关系,找对立方寻求支持 最后,一定要抓流程合规性说事,其他的很多东西是不作数的,一定要形成证据,比如你们可以联合签名,超过 10%的业主,要求查资料,看过程数据,查一户一票情况,要求公示具体投票信息,只要抓到几个存在虚假数据,就可以作废
放大点说:小区民主是全民民主的基础,民主建设属于社会科学,不是来几个领导,几个退休老太就能简单搞好的,当然你要举出个例肯定有,但是要规模铺开,就必须讲科学从头补课了。外国这方面折腾了几百年,封建领主和自耕农之间的斗争太多,才初步建立起社区民主。即使现在外国版业委会 HOA 模式已经基本普及,也还是存在很多问题。我们这里大部分人看不起社科,民主只是一个口号,即使支持的人也只看民主的好处,看不到实现民主需要的大量投入和准备。从来没有弯道超车,只有勤能补拙。
这玩意就无解,物业在的时候说物业不作为,物业说物业费都收不齐,最后两败俱伤,物业最后跑路。成立业委会又要怕别人挪用公款,而且投诉无门,撤都撤不掉。 要我说就不要想什么完美的管理方式,关键是得干事,事办好了你拿点就拿点吧,无论是传统的物业还是业委会都一样,很难避免钱不够/钱多了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