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楼主名词全用混了,第一波是劳动仲裁,没法官。第二波是劳资纠纷官司,有法官,开庭前有调节。 然后,按照我国的司法状态,除非有之前的结果太离谱或者新的证据提交,否则基本不会推翻之前的结果的。律师绝对比普通人知道这点,所以他的态度其实不太影响结果。 也就是这个律师确实拉,但是 2N 变成 N+1.5 这个节奏不是他带的,他只是知道这个节奏,但是没告诉你,顺着节奏挣你份块钱,有良心的律师可能就告诉你接受结果或者补充证据。
@la2la 公司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按劳动合同法就得赔 2N ,N+1 适用于劳动者患病、能力不胜任(公司很难证明)等少数情况。那为什么以前公司单方解除,大家普遍能接受给 N+1 呢?因为那时候是经济上行期,不担心找不到工作,现在环境不一样了,劳动者更愿意付出诉讼成本(主要是时间成本,劳动仲裁+可能存在的一审二审拖个一两年很正常)去争取本该有的 2N (当然也要考虑公司有没有暴雷或即将暴雷等情况)。
@la2la #20 可能 OP 属于以下之一: 女职工“三期”: 孕期、产期、哺乳期。 医疗期内: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工伤期间: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